“我不要跟高某一起生活!因为他很坏,所以我不叫他爸爸。他打我妈妈,每次他打妈妈我都贴着妈妈,保护妈妈。他对谁说话都大吼大叫,对我也是,我不喜欢他!”这是一个8岁男孩在开庭前对法官吐露的心声。
从孩子的话语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历下法院”)家事法官不仅了解到这起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感受,也了解到这个家庭在教育上的偏差。这样的家事案件在济南历下法院颇为常见。在这样的家庭纠纷中,孩子内心的痛苦被忙着争斗的家长忽视。
在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系列法律出台、修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被列入济南“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下,济南历下法院家事法官拿出可操作的办法为辖区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孩子遮挡一场或然的“暴雨”
开头一幕的来由是女方起诉到济南历下法院要求离婚,她与男方婚后性格不合,男方特别爱发脾气,一发脾气就爱动手,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使女方受到巨大伤害,精神极度紧张和恐惧。
因女方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已有心理准备,同意离婚,但坚决要求儿子的抚养权。法官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年满8岁的孩子,由谁抚养应尊重其选择,因此叫来孩子质询。
开庭之日,法官将男方从法庭叫出来,向他讲述了孩子对爸爸的感受。男方的情绪从激动到沉默,法官的话他听进去了,最终他决定听从法官的意见,调解离婚,和女方和平分手,请求能给他充分的探望权来缓和与孩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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